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对以管委会(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承担各片区、镇、街道和管委会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济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各片区、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示范区管委会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管委会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济源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济源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济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济源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及职能(11个)
(一)办公室。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查办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外事、信息、保密和信访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和本部门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国有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济源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参与组织指导社会帮教工作。
(三)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审批、律师执业证的颁发;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申报和公证员执业证的颁发;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依法对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政府确定的人身伤害、精神病、保外就医医学鉴定医院进行指导与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济源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五)基层工作指导科。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七)政治部(警务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人事管理、党群、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八)驻司法局监察室。负责市司法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1.监督检查司法局及司法行政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2.监督检查司法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3.调查司法局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4.协助司法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司法局及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受理对司法局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司法局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6.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执法监督科
(十)行政复议科
(十一)审查备案科
二、事业单位(2个)
(一)济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济源市公证处
三、派出机构16个
咨询电话:0391-6633498 ,6633400,监督电话:0391-6835509、0391-6633439、12345
办公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一号楼D区五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71-65906485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 邮政编码:45000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办公室(计财装备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要、档案、应急、信息、保密、外事、节能减排、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计财装备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人:陈赛利 办公电话:0391-6633772)
济源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河南省司法厅投诉电话:0371-65900527,0371-65907765,济源市司法局投诉电话:0391-5578801,0391-6633752
济源公证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汤帝路与胜利街交叉口往东100米,济源市法律服务中心(黄河路中医院南)。联系电话:0391-5578807 0391-5578805 ,黄河路市民之家C区公证处窗口。联系电话:0391-6634199 ,公证处网址:http://www.jtgzc.com/about/?119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