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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等职责。
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政府办公区5号楼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政府办公区5号楼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55
办公电话:0471-6610011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71-2841111(政务服务热线)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电话各分局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电话:0471-6611660、0471-6611100,内蒙古包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 0472-5350036,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472-812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