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政务云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牵头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协调“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对策建议;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牵头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数据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数据资源收集、管理、开放、应用。
(四)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 + 政务服务”工作。
(五)协助县政府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 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
(六)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管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乡镇(街道)、 村(社区) 三级便民服务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七)负责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县长公开电话等网络理政平台诉求受理、办理及考核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牵头制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大数据、互联网和政务服务融合发展。优化审批办事流程,完善审批协同机制, 深入推进网络理政,提升“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二)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在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方面。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依法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并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供与行政许可事项关联的前置审批要件,负责已划转事项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年检(审)校验,与县行政审批局共同做好独立踏勘、联合踏勘、专家踏勘。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和推送机制,在实施行政审批后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涉及审批的法律、法规以及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文件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县行政审批局协助。
2. 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方面。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协助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级各部门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安全监管等工作。
3.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县委宣传部(大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经科信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县信息化与经济社会领域融合发展,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牵头推进信息化相关产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工作;县级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4. 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方面。县委编办负责全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承担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的综合协调、考核评估及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的审核确认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承担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的信息公开。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监督,承担县级部门责任清单追责情形的审查。
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