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办理业务范围
户政业务:市内户口迁移,非主项变更、更正,死亡人员户口注销,补发户口簿,新生婴儿入户;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变更、更正;派出所辖区内户籍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市域内跨区(市)县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领、签注居住证等业务。
出入境业务:本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不包含二次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不包含二次签注)等业务。
驾管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窗口用户注册。开通互联网办理业务权限,引导群众在线办理车驾管业务或拨打11185办理车驾管等业务。
治安业务:养犬登记证、犬只标识牌等业务。
证明材料:《变更证明》、《死亡注销证明》、《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证明》、《出国(境)定居注销证明》、《被判处刑罚注销户口证明》、《重登/误登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登记证明》、《门(楼)牌号变更证明》等。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彭州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成都市和我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着眼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仅跑一次”改革。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主要标准,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的事项,倒逼“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事项最简、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实施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各功能区管委会,相关事业单位等。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2018年2月25日前,全面梳理并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事项和办理指南。80%以上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仅跑一次”的要求。
(二)全面督查阶段。市目督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牵头开展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查找短板,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7月底前,对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任务分工
(一)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日常工作,督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二)对全市各有关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行政确认、年检、备案、转报等事项及提供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相关国有企业]
(三)制定彭州市“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事项办理指南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相关国有企业]
(四)针对其他确需当面审批及多次办理的复杂事项,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办事指南,形成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相关国有企业]
(五)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审批不见面”。[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六)实现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整合二手房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办事窗口,精简办事环节和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
(七)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八)探索“多评合一”,统一编制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等,探索以园区的整体区域性(或几个区域)的评估取代企业的单个评估,实现企业入园后不再进行评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九)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完善全市人口、法人综合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建立网上实名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和支付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
(十)按成都市要求做好统一的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通用、兼容、共享的电子运行平台建设,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推广各类移动APP便民服务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一)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定、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无法定依据、重复设置、互为前置以及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协作或采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达到管理目的的前置条件,一律予以取消调整。建立完善前置条件和前置中介服务清单并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对外公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
(十二)全面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的主体、名称、编码、依据、程序、条件、申报材料和格式文本等要素,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并将审批要素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公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
(十三)按照“应减必减”原则,做好国务院、省政府、成都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针对中央、省、成都市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积极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级各相关部门]
(十四)以《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为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涵盖“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行政许可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五)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研究落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仅跑一次”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十六)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实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88508850”电话或网上咨询。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解决“仅跑一次”改革中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责任单位:市应急办]
(十七)做好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适用“仅跑一次”改革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十八)开展“仅跑一次”改革督查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目督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彭州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分管政务服务工作的市政府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目督办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市审改办),由市委编办(市审改办)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级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各项工作中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要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月14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列入对各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开展“仅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宣传我市此项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
咨询电话:028-83887616,传真电话:028-8389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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