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省、市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与落实工作;对承接和按规定划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受理和标准化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
(四)负责权力和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三级四同”通用目录、行政许可通用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目录清单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网络平台数据、信息的发布、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对所属办事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对全区相关部门入驻办事大厅设立窗口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管理指导,对入驻办事大厅的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管,对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标准制定、编制办事指南等工作。
(七)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对审批过程中需要现场踏勘的事项,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实施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
(八)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数据采集、应用、共享和管理等工作。
(九)配合区司法部门构建体系健全、程序规范、制度完善、运转有效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
(十)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的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对所属办事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全区相关部门入驻办事大厅设立窗口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管理指导,对入驻办事大厅的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管,对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二)经济发展审批科。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济贸易局、区金融办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三)城市建设审批科。负责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四)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和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中、省、市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与落实工作;牵头组织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相关政策咨询工作;配合区司法部门构建体系健全、程序规范、制度完善、运转有效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跟踪督办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负责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业务稽查,跟踪监督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三级四同”通用目录、行政许可通用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目录清单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标准制定、编制办事指南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负责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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