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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优化区域内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机制,负责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负责集中办理县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做好相关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工作,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督指导和统一管理垂直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人员和业务。
(四)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及网络体系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负责推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推广及应用。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有关职责分工。县级部门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照原审批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实施行政审批,原审批部门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主要负责制定完善审批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原审批部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党建、干部培训、评选表彰、财务审计、劳资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目标考评、文秘、会务、档案、保密等日常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安全、应急、维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和指导工作;负责协助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牵头组织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前置条件,负责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负责审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工作。
(三)行政审批一科
负责政府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审批、备案;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人民防空建设、木材运输核发等86项事项的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二科
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悬挂、张贴、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认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农药经营许可、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初审、新建、扩建、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修建河道工程审批等92项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行政审批三科
负责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核准、变更和备案;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许可、备案及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等19项事项的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行政审批四科
负责校车使用许可、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备案、县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核准、县级权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工程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县级医师执业注册、营业性演出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退役军人残疾等级初审、收养登记等92项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咨询电话:029-87112024
办公地址:周至县东关正街富民巷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夏令工作时间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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