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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文化、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的相关规定,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统筹规划本区公共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本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和鲜明地区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群众文化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展示海淀城市形象。
(十二)研究制订本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古迹的保护;负责对本区文物保护及博物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区属博物馆、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文物保护项目、文物旅游融合发展等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区政府综合办公楼
网 址:http://www.bjhd.gov.cn/
办公电话:010-82617811
电子邮箱:whw51601028@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区政府综合办公楼
邮政编码:10008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上门咨询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受理部门1:办公室(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区政府综合办公楼601室)
受理部门2:行政审批窗口(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投诉、上门投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受理部门1:办公室(信访事项)
联系电话:010-82617811
受理部门2:组织人事科(纪检事项)
联系电话:010-82612041
受理部门3:行政执法队(违法举报)
联系电话:文化执法:010-62612226(文化、出版印刷、广播电视电影、演出、网络文化违法举报);文物执法:010-8262339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
邮政编码: 100080
电子邮箱: whw51601028@126.com
程序标准: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责
咨询电话:010-528080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上地办公中心西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