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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市场监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 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 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 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计量、标准、 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 和方法,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质量共治和品牌建设。强化生 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 制报告制度以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规范第三方质量评 价活动。深化标准化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 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支 撑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全区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 “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 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 署,逐步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整合到经营许可。按照依 法依规的原则,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药品(含中药、民族药, 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权限。
3. 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 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 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 化妆品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提升市场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 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 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 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全区妨碍统一市场和 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做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
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创 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
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全区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 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
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理顺职责关系,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高基层执法队伍履职尽责 能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水平。
6. 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 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全区 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 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利用力度, 对政府掌握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除涉及国家经济技术安全的以 外,逐步免费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开放。推进知识产 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便利集约高 效。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 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 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 拟订全区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 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 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 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张店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 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 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4. 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推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5. 依法做好全区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6. 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按照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按照权限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 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 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 按照权限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权限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 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按照上级部署组 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 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 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 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 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在本辖区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安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政策。掌握分析全 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议。
12. 按照权限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 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质 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检查制度, 按照权限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权限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 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4. 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经营、使用环 节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 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 拟订并组织实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 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推动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6. 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全区执业药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
17. 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 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法管理、指导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19. 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20. 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 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承担区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21.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 用。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22.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法 律宣传、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3.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4. 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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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您提供企业年报网上申报、企业简易注销网上公示、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及各种工商登记注册咨询服务,咨询电话如下:1、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监管科咨询电话:0533-2760090;0533-2760937(企业年报)2、科苑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0533-3150059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就联系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张伟,电话:2771963,办公地址: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负责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配合市主管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