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区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企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组织查处市场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道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钦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健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钦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营经济发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十八)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九)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和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无证经营以及经营假、劣等不符合质量标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汝品行为。查处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贯彻执行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三)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官立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美贤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俊琨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惠
党组成员、副局长:符兆亿
咨询电话:0770-2858098 举报电话(0777)3233522、(0777)12388转01
办公地址:广西自治区钦州市富民路中段 邮编:5350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钦州市钦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股长:方丽丽 ,电话:0777-2856450 ,地址:民福路18号,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核发营业执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