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政策、改革与发展。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社会组织。
1.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2.指导县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社会救助。
1.拟订全市特殊困难群体(众)救助帮扶计划、方案、措施、安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
2.承担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四)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1.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2.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3.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4.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
1.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的管理。
2.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命名、更名和审核报批。
3.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婚姻。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殡葬。
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养老服务。
1.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残疾人。
1.承担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
2.统筹落实好残疾人福利制度。
(十)儿童和未成年人。
1.落实儿童和未成年人福利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2.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困境儿童和未成年人保障工作;
4.负责全市儿童和未成年人收养登记,
5.负责儿童和未成年人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慈善事业、社会捐助、福彩管理。
1.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
2.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3.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
2.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关心下一代。
1.贯彻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相关政策,
2.拟订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
负责本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其他任务。
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市民政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2.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区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能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市应对人口老龄化, 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市行政区划图。
姓名
职务
工作分工
周先荣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承担民政局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组织建设、法制建设、脱贫攻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负责局机关档案、督查、保密、办公室的日常运行工作。
索朗旺堆
党组副书记、局长
主持民政局行政、业务全面工作;承担民政系统脱贫攻坚、特殊困难群体(众)救助兜底和养老服务事业、困境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民政服务事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等领导责任;协助周先荣同志负责民政系统党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机关党风政风行凤和政治生态建设、人事管理工作以及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工作。分管局规划、财务、统计、审计、基建项目、采购和2个直属儿童福利院。
吉律
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周先荣同志负责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协助索朗旺堆同志负责协调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众)等相关工作;协管勘界、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协调工作。
欧琼
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周先荣同志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和革命化、专业化、法治化、科技化建设相关工作;协助索朗旺堆同志负责局行政、业务日常工作安排、督办;协管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对外协调相关工作。
黄代兰
党组成员、
纪检监察组长
主持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重点加强对局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和执行中央、区党委、市委路线方针政策、决策决定决议,履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力推动反腐倡廉、改进党风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净化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以及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建设管理、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担当、全局党员、干部坚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践行和捍卫《中国共产党章程》、依法依规依纪行政情况进行执纪检查和行政监察,对民政系统所有公职人员和违规违纪情况实施调查、审查。
旺堆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脱贫攻坚、特殊困难群体(众)临时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慈善事业、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和行会商会协会、民办非企业管理工作,以及特困人员慈善救助、婚姻、殡葬、残疾人管理;分管局慈善救助管理部门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韦海英
党组成员
协助周先荣同志负责机关思想政治、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制度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及群团组织和局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党总支、“双联户”和驻村工作队,调查、审查局系统公职人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违纪违规、违反规章制度相关问题。协管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政工人事)部门工作。
扎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儿童(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收养登记和老年人事业,协助索朗旺堆同志分管基建、项目、采购工作;分管局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和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咨询电话:18308026622
办公地址:日喀则市黑龙江北路应急避难广场城市规划展览馆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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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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