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政府自身建设的部分职责和96128专线的管理。
(2)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领导和管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等。
(3)负责督促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窗口为国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督促指导落实“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执行情况。
(4)负责督促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原则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规范运行和管理,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权限内采矿权出让、土地出让、国有产权处置、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中心集中管理。
(5)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必网上管理系统以及两个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运行管理及后台维护工作。
(6)负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
(7)对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和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分中心)建设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