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内设6个处室,即:办公室、经济发展处、计划财务处、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处、科技创新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件拟办、起草、审核和综合文字;负责文件收发、机要、档案管理;负责印章管理;负责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要批示的督促办理;负责协调新区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答复等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和安排重要会务工作;负责各类调研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协调等工作。
3、负责内宣和外宣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
4、负责法制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类管理制度建设。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招聘、工资核定、保险福利、退休审批、人事信息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组织、协调和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6、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园区来信来访、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园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的监督监察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管委会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经济发展处
1、负责园区投资促进的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
2、负责园区经济和商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国际和国内合作。
3、负责园区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产业链的打造,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的工作;负责产业化促进发展基金的管理和指导。
4、负责园区企业与海关、商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园区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
5、负责园区年度社会固定资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协调和推进等工作;负责对园区企业的各类服务工作。
6、负责与园区内各类行业协会的对口联系和协调;负责园区发展事务协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错避峰让电工作。
7、负责管委会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1、负责张江园区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下达和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决赛、绩效评价分析等工作。
2、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决算,单位会计记录、支出计划报表的编制和其他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以及机关资金的支出、账户管理;负责事业专项资金的直拨等工作;参与财政审计。
3、负责园区财政收入的统计分析,张江高科技专项资金财力户管的核定,外迁审核及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清算;负责涉税事务协调。
4、负责园区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的受理、审核、拨付等工作。
5、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和模式;负责委托中介进行财政核查、投资监理、审价评估等。
6、负责组织编制、综合平衡园区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负责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8、负责管委会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处
1、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整体形态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各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工作。
2、负责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修编的前期摸底和协调、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编报和推进、带征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闲置土地的处置等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协调和推进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市政、交通、市容、水务、绿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园区内重大项目的推进以及立功竞赛活动,配合新区做好园区内动拆迁计划及推进。
6、负责组织实施园区生活配套实事工程以及园区内配套商品房、人才公寓的建设计划和推进。
7、负责协调推进园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等园区城市管理工作。
8、负责环境整治、迎世博行动计划推进等园区城市管理工作。
9、负责管委会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五、科技创新处(知识产权处)
1、负责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国家火炬创新试验城区、国家标准化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等创建工作。
2、负责园区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3、负责园区高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有: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国侨办引智引资重点联系单位工作、人才公寓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生物医药和信息技术工程师研修基地建设等。
4、负责园区产业及综合研究等工作。
5、负责园区内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园区各类科技文化活动。
7、负责管委会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处(行政服务中心)
1、负责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负责园区内涉及投资项目、市场准入、行业管理等类型的行政审批、科技认定等工作;负责涉及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3、负责与授权单位协调审批、认定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对各窗口办理事项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召集并主持重大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协调联办单位共同审办并实行跟踪服务;受委托组织、协调有争议的审批事项。
4、负责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有关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相关的阳光代理服务。
5、负责协调、服务和监督各类中介组织的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工作。
6、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做好检查、监督等工作。
张江园区行政效能投诉点投诉电话:33833017
传 真:33833100
来信地址: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
邮 编:201203
浦东新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68546834
传 真:68546824
来信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
邮 编:20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