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督促检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指导、协调、推进自治州“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及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州扶贫开发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编制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制定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并做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产业化扶贫计划和扶贫培训等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州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统计、业务培训、信息管理和扶持政策落实,组织重点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受理、调解水库移民安置纠纷,处理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九)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十)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