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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抚顺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牌子,编制64名,设置1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起草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加强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市经济指标和政府部门业务指标实绩考核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行政审批大厅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和市民心网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截至目前,35家部门、单位,115名工作人员,各部门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163项,其中893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域内县(区)中心8个,市级分中心6个,全部乡镇和部分街道都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并逐渐在向社区(村)延伸,逐步构建了四级联动的服务网络。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供服务,大厅内设有ASM自助服务柜员机、多媒体触控终端机、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助终端设备,实现WiFi全覆盖,厅内还设有24小时自助服务区,群众可自行获取一次性告知、办件进度查询、网上预约、网上预审、提出建议和提起投诉等服务,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17号),制定本规定。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抚顺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牌子。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负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县区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市行政审批大厅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的曰常管理、考核、培训。
(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
(八)负责政府综合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民心网工作。
(九)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曰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十二)关予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总统筹、总协调,负责各县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曰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党建指标考核和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经济指标和政府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根据市政务服务办职责,设置13个内设机构。
1.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2.综合协调科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信息编发、政务公开、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全局文字综合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综合协调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曰常工作。
3.营商建设一科
指导协调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市政协、驻抚中省直单位拟订和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和措施,受理相关投诉、举报,负责案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及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承担重大影响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给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上述地区、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问责。负责制定重点企业保护等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4.营商建设二科
指导协调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抚顺经济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人民团体拟订和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和措施,受理相关投诉、举报,负责案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及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承担重大影响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给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上述地区、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5.绩效考核科
负责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收集、编制、管理,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曰常绩效指标查访核验工作,强化绩效目标任务的过程管理。承担市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曰常工作。
6.督查一科
负责政府部门迎接党中央、国务院大督查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情况专项督查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参与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事项联合督查工作,牵头负责政府重大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督查工作综合协调及审批报备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督查二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长办公推进会议等全市性重要会议确定任务目标和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闭环管理的督查,负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协调参与市政府有关专项督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绩效考核重点指标、营商环境重点案件进行专项督查,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8.审改科
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县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曰常工作。
9.审批管理一科
负责市直部门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准入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联审联办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进驻部门审批工作曰常办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负责市行政审批大厅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10.审批管理二科
负责市直部门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的准入工作,负责对驻厅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曰常管理、考核评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对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投诉工作。
11.基层指导科
负责对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负责对市级分中心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
12.热线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综合服务热线日常受理工作,负责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的设立、检查、协调、指导、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非紧急类服务热线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民诉求办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8890”便民服务
平台建设和曰常受理工作,负责向上级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13.网络诉求科
负责市民心网曰常受理工作,负责政府综合服务热线、民心网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推进、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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