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区政府的决策和指示,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具体事务。
(二)起草、印发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审核办理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的文件;起草区政府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三)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编发、传递和反馈,并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编发《昨日区情》、《密云政务》,负责向市政府上报信息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事宜。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重要决策、工作部署以及区级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区政府有关会议的筹备,并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内外联系及公关性工作,综合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与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的联络工作;受区长、副区长的委托,代表区政府牵头组织重要政务活动及临时性工作。
(七)负责市、区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交由区政府办理的意见、建议和提案的落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交由区政府承办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的组织筹备联络工作。
(八)负责外事调研、涉外事件处理、因公出国(境)、外国人来华邀请的审核、报批以及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便民电话的办理。
(十)负责区政府的文件收发、传递、保管、机要保密、档案立卷、印信管理和值班、接待等日常行政工作。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