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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科学技术局(简称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加挂廊坊市外国专家局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定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与域外科技合作和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与域外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廊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省科学技术奖、燕赵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洪 江
党组书记
局 长
主持市科技局全面工作。
赵敏学
党组成员
副 局 长
分管资源配置管理科、高新技术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市高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划转事宜。
徐 刚
党组成员
副局长兼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外国专家服务管理科、监督评估科。
荣华磊
党组成员
市高科办专职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分管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科技平台与合作科。
纪永奎
党组成员
副 局 长
分管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任占刚
二级调研员
协管资源配置管理科、高新技术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市高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划转事宜。
刘 哲
四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廊坊市科技局领导班子
咨询电话:0311--85891885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月—5月、9月—12月: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月—8月: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咨询电话:0316-2090667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北路6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6)2331815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3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6)2032162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0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