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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安源区税务局于7月20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安源区税务局挂牌后,承继萍乡市安源区国家税务局、萍乡市安源区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安源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17号,邮政编码:337000,联系电话:0799-6833331。原萍乡市安源区国家税务局(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南大道1号,邮政编码:337000,联系电话:0799-6862756)为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安源区税务局萍安南大道办公区。
三、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安源区税务局(办公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17号,邮政编码:337000),有关涉税咨询电话:0799-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安源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萍乡市安源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萍安北大道柑子园1号电话:0799-6821599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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