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磐安县国家税务局、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磐安县国家税务局、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或向纳税人发放告纳税人书等方式,公示新机构业务专用章印模。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办公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28号,邮政编码:322300。
二、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址:http://etax.zjtax.gov.cn/)于2018年6月15日24时上线,该平台整合了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全部事项。纳税人使用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账户和密码均可以登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自2018年6月15日起,纳税人在全省综合性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可以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四、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磐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磐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82号,邮政编码:322300。
五、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玉山税务分局、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盘山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磐安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磐安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纳税咨询电话,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地址:磐安县花月路建设大厦1楼电话:0579-84663690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30;14:00-17:30) 冬令时:(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