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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的通知》(新政发【2018】75号)和《关于各地(州、市)做好对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昌吉州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发布、办件测试以及大厅人员培训等环节,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已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现就启用平台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6日至12日为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期。请相关部门完成本部门经办人账号认领工作(QQ群自行下载,群号:778389103),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录平台进行登录,确保账号能正常使用。(系统登录地址:http://59.222.246.138/xjtyzc;登录方式推荐Microsoft IE 9.0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打开网址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系统,登录后个人自行修改初始密码)。

二、各部门在平台试运行期间对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流程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等办理环节准确无误、畅通无阻。如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进行修改完善的,请以书面形式,经单位盖章确认后,反馈至州政资局解决。

三、5月13日起平台正式运行。相关部门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权力事项)全部在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受理办理。已进驻部门政务大厅的部门所属事项受理均在大厅三楼综合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未进驻大厅的部门暂时在原单位运用自治区平台进行网上受理办理。

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平台上线运行工作,5月13日平台正式启用后,严禁“多头受理”、“群众两头跑”。届时我局将定期通报各部门的办件量等平台使用情况,对不积极组织使用新平台办理业务事项的单位上报州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梅;联系电话:0994-2267840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部门

一、常驻政务大厅部门(17个):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

二、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的部门(5个)州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无线电管理局

三、暂时未进驻大厅的部门(13个):州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外事办公室、统计局、金融办、税务局、烟草专卖局、运管局、路政海事局、邮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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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994-2325308,0994-2517447

地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东北拐角

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电话:12366,0994-2364877,0994-2515503

地址:昌吉市长宁路16号

机构: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电话:0994-2267806

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

机构:新疆永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816795218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81号疏勒县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小高层B栋1801室

机构:新疆友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8160229632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色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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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职称办(2016)27号文件怎么查找不到

    • 李四
      李四 2022-07-09

      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印发的《对地方性法规中已审计结果作 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法工 委函〔2017〕2 号)和新政办发〔2018〕69 号文件规定,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昌吉市政府投资跟 踪审计管理办法》(昌市政办发〔2012〕129 号)、《昌吉市政府 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昌市政办发〔2016〕27 号),请遵照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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