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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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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江苏省
部门 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省工商局 83321128-0616,83321128-0624 025-83314392
社保局 83271741
统计局 85796270
机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25-85012062;传真电话:025-85012009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邮编:210036

机构:江苏家门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7712411717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行宫 新世纪广场B座930室

机构:江苏清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025-66014555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公园路42号2305室

机构:南京远朝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305150275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中央商务区庐山路128号(建邺区政府对面)东渡新锐大厦裙楼366室

机构:南京合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382405056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丹凤街29号B座2栋1单元601室

机构:南京迅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025-85310203

地址:南京

机构:江苏格源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400 025 0009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267号洪武大厦1506室   

机构:南京惠尔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951006588,025-8448616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89号

机构:南京乔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8120132340 网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双龙巷5号B301房

机构:南京华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3405852082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12号冶金大厦1307室

全部问题
  • 李四

    如题,请问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怎么填写?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19-11-16

      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的填报说明 (一)单位参保人数:指当年12月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数。 (二)单位缴费基数:指当年1-12月期间,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之和,包括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差额等。 注:原则上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一致。 (三)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当年1-12月期间单位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不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欠费金额。 (四)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当年12月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本金金额。

  • 李四

    请问,什么是工商年报?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19-01-18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 李四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19-01-03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 1.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 李四

    企业年报中增加的统计事项填写说明~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19-01-03

      主营业务活动:指与企业会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的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要业务活动。 主营业务活动应采用“名字+动词”或者“动词+名词”的格式填写全称,尽可能详细。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生产企业:填写“×××(作物)种植”、“×××(产品)生产或加工、制造”、“房屋建造”、“房地产开发”等;不得填写“×××(产品)”。 2.销售企业:填写“×××(产品)批发”、“×××(产品)零售”;同时从事批发和零售的,要分清是批发为主还是零售为主,不能写“×××批发零售”或“×××销售或贸易”。 3.服务企业:填写“×××服务”。其中,住宿企业应填写“旅游饭店服务”或“一般旅馆服务”、“其他住宿业”等;餐饮企业,应填写“正餐服务”、“快餐服务”、“小吃服务”、“餐饮配送”等。 4.对于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单位,应按照经营活动所占的较大份额来确定1-3项主要业务活动,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填写,两项活动之间用逗号分隔。 5.不能照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根据单位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

  • 李四

    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的填报说明

    • 95商服网
      95商服网 2018-08-23

      (一)单位参保人数:指当年12月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数。 (二)单位缴费基数:指当年1-12月期间,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之和,包括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差额等。 注:原则上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一致。 (三)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当年1-12月期间单位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不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欠费金额。 (四)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当年12月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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