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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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028-86522011、028-86522208 | 028-86780788 |
四川省统计局 | 028-87042781 |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12333 | |
海关热线 | 12360 | |
中国电子口岸热线 | 95198 |
请问,四川公司注册在哪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期内,公众、政府部门均可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后30日内,企业可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当场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请问,当年6月前设立的公司,是否需要报送年报?
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填报上一年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起填报年度报告。
四川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册联络员备案后怎样报送年报?
(1)打开浏览器,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建议使用IE浏览器,可以避免系统错误等问题),进入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弹出该提示框,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和企业名称,点击“登录”按钮。 (3)进入企业联络员登录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按钮。 登录成功后,显示页面如下: (4)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图标,选择需要填录的年报年度,点击确定。开始填录,第一次填录该年度年报其他标题为不可选中状态,需要逐步填录。 (5)进入年报页面,填录完“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注:如果在“是否有网站”、“企业是否有投资信息”等有选择的信息中选择“否”或者“无”,那么对应“网站或网店信息”等标题会不可读取,也无需填报;私营企业需要填录从业人数及以下项目,才能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6)添加、修改或删除“网站或网店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7) 添加或修改“股东及出资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8)添加或修改“对外投资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9)填录“资产状况信息”,选择是否公示,保存并下一步(注:纳税总额为实际缴纳税金总额)。 (10)添加或修改“股权变更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11)添加或修改“对外担保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12)填录“党建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13)点击“预览并公示”,完成年报。
请问四川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络员怎样备案?
(1)首先通过互联网访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即: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2)弹出登录页面,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和企业名称,点击“登录”。 (3)进入企业联络员登录页面,点击“备案”按钮。 (4)进入企业联络员信息录入页面,填写备案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 (5)点击“打印备案登记表”后,填写表格,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拿到企业登记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联络员审核备案(备案信息表如下)。审核通过后,联络员就可以通过系统报送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了。
请问,四川企业没有按期年报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的,应承担哪些后果?
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任何人都可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请问,四川企业年报包括哪些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登录“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