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登录“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