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0891-6362111;0891-6347575;0891-6347676 | 0891-6335788 |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0891-6283646 | 0891-6335788 |
密码及账号忘记了
如果您的企业年报账号或密码丢失,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 ### **一、找回账号**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账号通常是营业执照上的 **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 **注册号**,可在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文件中查找。 2. **联系市场监管部门** 若无法找到信用代码,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市场监管局或行政审批局查询。 --- ### **二、找回密码** #### **方式1:在线找回(推荐)** 1.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入官网(http://www.gsxt.gov.cn),选择所在省份,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忘记密码】。 2. **验证身份** - **通过法定代表人手机验证**:输入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 - **通过联络员手机验证**:若已备案联络员信息,可直接通过联络员手机号接收验证码重置。 #### **方式2:线下重置** 1. **准备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 **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到企业注册地的市场监管局或行政审批局窗口,填写《密码重置申请表》,现场办理密码重置。 --- ###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首次登录需注册联络员** 如首次申报,需先注册联络员:在登录页面点击【联络员注册】,填写企业信息及联络员手机号,通过短信验证激活。 2. **修改联络员信息** 若原联络员手机号已停用,需到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联络员变更。 3. **各省差异** 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可能使用本地专属系统,流程略有不同,建议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 --- ### **四、常见问题** - **提示“信息错误”**:核对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是否输入正确(字母需大写)。 - **无法接收短信**:检查手机信号,或联系运营商确认是否拦截了系统短信。 - **浏览器兼容问题**:推荐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或IE9以上版本。 --- ### **五、总结步骤** 1. 尝试在线找回(通过法定代表人/联络员手机验证)。 2. 失败后,准备材料到线下窗口重置密码。 3. 年报截止日期一般为每年6月30日,建议尽早处理,避免逾期影响企业信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全国市场监管服务热线 **12315** 咨询。
2020年度年报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临沧市开展2020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yn.gsxt.gov.cn)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请问,个体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开具参保证明?
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经办窗口等多种方式开具参保缴费证明。若在网上服务平台,则无需提供任何材料;若在经办窗口,则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直接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