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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承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七)负责空间规划体系的监督实施。
(八)承担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
(十三)负责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
(十七)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二十一)与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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