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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2
负责人:胡奇峰
官网:http://jjxs.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43&orgCode=360424000201023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良塘市民服务中心7楼
联系电话:消费投诉电话:12315 / 0792-7227826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行政办公室电话:0792-7696677
数据来源:https://www.xiushui.gov.cn/
更新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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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价格监管、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督办,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四)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组织落实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与职能相关的综合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信息交流等工作。
(十一)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与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许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二)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受理药品经营许可,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评价,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调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规划,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监督有关制度执行情况,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实施品牌兴县战略。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2.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准入。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县公安局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负责食盐的专营工作,制定和执行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等非食用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负责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