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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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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具体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⑴许可证编号;


⑵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⑶用地单位;


⑷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⑸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⑹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


申报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主要作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验收,商品房销(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的法定要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申报资料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8)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市政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⑻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⑼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⑽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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