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许可证即“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依法由县及以上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内资)或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合资)核发,以证明该单位具有电影放映资格的证书。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电影放映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核发程序
电影放映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由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包括:
许可事项:电影放映许可证核发
许可对象:拟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许可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验资报告;
3、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4、设施设备资料;
5、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6、法定代表人资料;
7、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8、经营场所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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