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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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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江西省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一、登记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登记对象: 1、所有生育子女的妇女,均可以在分娩前或分娩后办理生育登记;2、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入子女数,从再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开始,依次办理生育登记; 3、复婚夫妻按两人复婚前后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按孩次办理生育登记; 4、夫妻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夫妻生育的子女数; 5、已生育子女有死亡的,按再生育后的存活子女孩次办理生育登记; 6、已生育子女有残疾的,按再生育后的健康子女孩次办理生育登记; 7、未婚妇女在分娩前后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三、登记方式: 四、登记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含电子证照)。 五、领取《江西省生育登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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