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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4-07-11 近期 👁 1301 次浏览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齐齐哈尔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机构名称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确定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负责区城管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城管委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情况通报;代表区城管委对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评;组织冬季清冰雪工作,组织辖区内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应诉工作及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组织听证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管理、物业管理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工作专项规划、考核办法、资质审核、行业专项资金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参加城市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管理全区环境卫生设施;负责考核全区环境卫生业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负责对辖区内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作业质量的检查、评比、指导;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基本情况和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参加城市公共、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工程的规划审查和验收;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程施工和设施维护;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三)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工作。
    (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使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五)履行物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破坏供排水、供热、燃气设施和市政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违反规划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拆除权。
    (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实施管理、监督、考核。
    (十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水务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十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未及时备案及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十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部分处罚权。
    (十四)负责垃圾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道费的收取工作。
    (十五)负责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考评奖励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管理网格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的推进与落实,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的建设,组织开展信息综合、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与督办。
    (十七)负责监督、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监督、指导区环卫管理部门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监督、指导园林绿化部门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领导
      赵忠雷: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园林绿化工作。

    武铁生:副局长,负责管理行政审批办、政务大厅窗口、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办公室、财务室等工作。

    兼负责协助局长分管城管大队、分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负责全局信访、负责管理法制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建华区 · 齐齐哈尔
  • 分类: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52—2561517 , 建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0452—2559183
  •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二道街91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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