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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官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MB2D28746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1楼 邮政编码:513200

联系电话:0763-873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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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地方性政策,制定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制定本县医疗保障目录范围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在省规定范围内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本县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年终结算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连山县卫生健康局大楼​医疗保障局1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
连山县卫生健康局大楼​医疗保障局1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9月05日

连山县卫生健康局大楼​医疗保障局1楼办事大厅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卫生健康局大楼一楼1号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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