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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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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0-0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39 次浏览
兴义市教育局统筹规划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认定、培养培训、招聘录用、调配交流、教育表彰、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负责乡镇(街道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负责全市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 兴义市教育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逐步组织实施。

    (二)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和教师培训目标,加快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统筹规划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认定、培养培训、招聘录用、调配交流、教育表彰、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负责乡镇(街道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负责全市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制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全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五)统筹管理和负责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巩固“两基”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六)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的课业负担,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拟定实施素质教育方案和现代信息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点布局调整规划和教育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普通高考、中考、成考的报名、审查、施考、录取和毕业证办理相关工作。

    (九)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督促落实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人防、消防、安全等教育工作;协调处理全市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及突发事件处置。

    (十)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完善民办学校举办、分立、合并、终止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依法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教师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十二)负责全市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十三)承担市委教育工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统一战线和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放管服等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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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兴义市 · 黔西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 电话:0859-3230366
  •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延安路58号, 邮政编码:5624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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