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审批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
(三)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审批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九)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借贷和结算;
(十)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十二)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下设县(市/城区/新区)管理部,管理部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机构,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机制,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