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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5-09-29 近期 👁 239 次浏览
龙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组织起草与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指导、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统筹协调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县级涉及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拟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水库水电工程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的政策,并协调指导实施。参与全县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初步审查和实施;负责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安排、检查和监督,负责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和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地镇(街道)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县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编制后期扶持规划及后期扶持项目编报;负责安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物资,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县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生态移民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对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入侵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拟订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业交流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及州生态移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龙里县 · 黔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854-5631952
  •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512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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