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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时间:2025-09-17 近期 👁 254 次浏览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
  •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等政策制定。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检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统筹协调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评估工作。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生态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指导各乡镇(街道)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对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瓮安县 · 黔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 电话:0854-2621253;
  •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城北社区北苑星城3栋2-3层(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504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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