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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时间:2025-09-04 近期 👁 258 次浏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和推动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涉农行业协会,参与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的拟订,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市(自治州、地区)、县(市、区、特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09〕8号)和《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发〔2010〕2号),设立黔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州政府管理全州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和推动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
    (三)加强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指导和管理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会团体(包括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合作社制度建设和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加强对全州供销社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三)指导和推动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涉农行业协会,参与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的拟订,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四)向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建议,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  (七)组织开展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州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八)指导和督促全州供销社企业经营管理。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相关行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州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配合各县市党委、政府做好供销合作社班子的配备、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都匀市 · 黔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供销社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 电话:0854-8222223(办公室)
  •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中路90号明珠广场5楼 邮    编:5580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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