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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公安局

雷山县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5-08-2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354 次浏览
雷山县公安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订对策,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有关情况和报送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及全县的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治安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和指导本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各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维护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全县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县公共安全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九)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承担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来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侦办全县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指导全县毒品预防宣传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落实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

    (十四)领导和管理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对县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承办全县公安机关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落实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一般违纪案件,加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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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雷山县 · 黔东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 —12:30;下午2:00 —6:00
  • 电话:0855-3331317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蚩尤大道1号 雷山县公安局,邮政编码:557199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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