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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统计局

从江县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25-08-22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48 次浏览
从江县统计局主管全县统计工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统计数据真实、 准确、及时的责任。
  • 从江县统计局法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统计数据真实、 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开展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及非营利性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三新”经济、大健康、人口等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和贫困监测工作;协助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统计、民营经济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等调查工作。

    (三)组织对全县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 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同步小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推进计划、规章制度以及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全县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统计指标监测工作方案;负责全县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统计监测、督促督查、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草拟全县同步小康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工作;针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各乡镇抓好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示范点建设;协调处理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完成从江县同步小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指导全县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建设;建立健 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六)依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七)收集、汇总、整理、核定和提供全县性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 库体系和统计数据网络。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责调整。

    1.将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统计局。

    2.将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责收回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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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从江县 · 黔东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0855-6419140 传真电话:0855-6419140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北上行政中心2号楼6楼 邮编:557499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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