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 / 政府机构 » 民宗局 / 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5-08-19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301 次浏览
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拟订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参与拟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指导、协调民族乡重大庆典活动。

    (八)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工作,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乡镇(街道)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十三)负责民族成份的认定、认同和变更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的监测统计,民族宗教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

    (十五)拟订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等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调整。

👥 主要领导

返回顶部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机构信息

  • 地区:黎平县 · 黔东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宗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 电话:0855—6221412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平街12号 .邮政编码:5573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301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