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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民政局

天柱县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25-08-1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307 次浏览
天柱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天柱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执法监管或执法监管建议。

    (三)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政策(不含医疗救助,下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上级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收养工作。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登记、规范管理,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责调整情况。将天柱县社会救助管理局部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民政局;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出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划出到县应急管理局。将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出到县医疗保障局;将县民政局的民政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划出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十五)推进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日常监管的主体责任,要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查处有关违法案件需要县民政局提供技术支撑及鉴定的,县民政局要积极支持配合。县民政局无技术鉴定资质的,要委托有技术鉴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县民政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固定证据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要及时查办案件、适时通报案情。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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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天柱县 · 黔东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855-7522472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凤城街道新和村教场片河边组 邮编:556699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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