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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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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3-08-01 👁 1213 次浏览
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梅州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预算控制、产权监管等方式,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三)负责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监管企业公务用车监管工作;指导推进监管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实施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四)承担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指导服务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指导县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国资国企管理体制的研究,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五)研究编制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履行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指导意见。

    (六)依照法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对监管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考核、奖惩;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和执行,组织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根据监管清单,审核监管企业的营业方针、投资计划、改制、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九)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国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梅江区 · 梅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国资委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0753-2283980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   邮政编码:514021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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