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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教育局

涟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2-12-10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8223 次浏览
涟源市教育局是娄底政府工作部门。
  • 涟源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娄底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有关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组织推进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建设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五)按省定编制标准协同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本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按权限实施管理;统一管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计划、调配、资格认定、招聘、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做好教师聘后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教师的表彰奖励、评先评优和评特申报工作,不断完善激励机制。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协助师范院校做好教育实习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等招生计划,负责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及教育人才交流工作,根据有关政策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派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核算以及内部审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订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统配物资设备的管理制度;会同市、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和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九)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的各种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教师培训(等级)考试,并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体育卫生工作和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协助做好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和组织全市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实验活动和科普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加强教学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教育情报资料的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与指导全市中小学仪器、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电化教学手段的普及、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促进教育手段的现代化。

    (十四)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校办企业推广新技术,开发新项目。

    (十五)指导教育工会及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有关单位的管理干部。

    (十六)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综合治理工作,培训校园保卫队伍,强化校园安全、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安保建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的方案、措施。

    (十七)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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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涟源市 · 娄底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负责人:阳克之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0738-4424552
  • 地址:涟源市人民中路6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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