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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研究决定,组建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等整合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权益保障等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因三定方案涉密,部分职责不予公开)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方式 0539-5201008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办公地址 兰陵县迎宾路西段民兵训练基地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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