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临沂市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沂市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沂市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3-04-10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748 次浏览
临沂市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临沂政府工作部门。
  • 临沂市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

    (二)负责军队转业军官、复员干部、退役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

    (六)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以及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政策。

    (七)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九)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加强与驻地部队的协调。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三)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方面的职责分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发放工作。

👥 主要领导

返回顶部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机构信息

  • 地区:兰山区 · 临沂
  • 分类: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 (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0539-8311602 传真电话:0539-8311738
  •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数据统计

  • 浏览量:2748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