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法规科、财政金融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等 8 个科室
机构职能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 暂无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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