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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大厅

🕐 发布时间:2022-07-2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5220 次浏览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廊坊政府工作部门。
  •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按照省市开发区疫情防控的相关原则要求,廊坊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决定继续开放实体大厅,并采取如下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政务服务的基本稳定,维护全区经济社会运行需要。  

    1.政务大厅全部窗口继续保持开放,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全面实行预约服务。政务大厅全部事项统一实行预约服务,鼓励企业群众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必须到政务大厅办理的业务,可以自主选择“廊坊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廊坊开发区首页”、“冀时办”廊坊开发区三种渠道,实现网上预约、现场取号;(不动产窗口业务,要首先通过手机搜索微信公众号“廊坊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港”,进行网上预受理,然后从廊坊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取号)。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凡是进入政务大厅人员,必须服从大厅服务人员管理,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符合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没有新冠疫情症状等要求;在大厅办事期间,自觉遵守“一米线”的要求,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得在办事窗口堆积拥挤,按照窗口工作人员要求,依次办理申请业务。

    4.大厅入口处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按身份证查验预约号、维持秩序;凡不佩戴口罩者,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敬请谅解。

    5.做好工作人员防护。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上岗时一律配置口罩,及时消毒,避免聚集。任何人出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C或新冠疫情症状时,要及时报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理。

    6.行政审批局带班领导负责政务大厅日常防控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负责疫情防控的同志的安排,有序应对疫情威胁。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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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安次区 · 廊坊
  • 分类: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316-6078259
  • 地址:廊坊开发区友谊路1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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