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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

🕐 发布时间:2024-03-07 🕐 更新时间:2024-03-07 👁 1224 次浏览
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锦州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机关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办法草案,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完善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太和区 · 锦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国资委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16- 3872101
  •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六段10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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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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