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职责
一、负责南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二、负责南山区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南山区人民政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维护工作。
五、负责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工作。
六、负责南山区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七、负责南山区辖区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八、负责南山区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九、负责南山区医疗救助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保信息建档及动态管理工作。
十、负责住院费、门诊特殊疾病医药费、生育医疗费报销工作。
十一、负责异地门诊特殊疾病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完成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