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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都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都安县,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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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8-5402135
地址: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镇下坳社区沙一队31号 邮编:5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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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机构设置

下坳镇党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委员会办公室等4个机构。镇政府实行助理员制,根据实际,设立民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扶贫、计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信访、农业等助理员职位。

镇设人大机构,不设政协机构,纪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人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为上级机构派驻或设在镇的机构。

二、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区、市、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和命令。

3.管理本镇经济工作和乡镇建设,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和民族、宗教。

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尊重和维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负责人

蓝广 下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