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统筹,三大职能”,即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任务。具体工作是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参与研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