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职能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机构职能:
一、负责挖掘、整理、开发地区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协调区内历史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活化利用。
二、负责荔湾湖公园、荔枝湾涌(部分)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做好登记、建档和科学研究、整理及宣传工作。
四、分类编拟、实施文物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参与有关文物考古勘探、发掘、申报、评审论证等保护管理工作;按计划实施文物维修工程;参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展览、宣传、推介及交流传播工作以及举办公益活动。
六、负责荔湾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公共旅游咨询服务;统计监测重点旅游景区、企业运营情况;负责本地旅游消费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
七、担全域旅游创建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粤剧粤曲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日常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